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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关于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安排2016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6420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计生协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自治区计生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这一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简称“一会一决定”)的两大战略部署,始终坚持服务为本、创新发展、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道路,勇于担当,积极进取,切实增强计生协组织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发挥生力军作用。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努力推进计生协组织和能力建设

(一)推动市、旗县两级计生协组织建设。将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经费保障纳入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着力推动解决盟市、旗县计生协的“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将计生协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经费保障。

    (二)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力度。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创新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会员发展、活动开展等方式,扩大计生协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计生协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优化村级计生协组织架构,巩固完善“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提升基层计生协规范化建设水平。通过开展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专项调研与评估、组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健全巩固计生协基层组织网络。在流动人口聚集地、高校等建立计生协组织,拓展计生协在基层的工作阵地、延伸工作措施。

    二、创新方法,强基提质,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上水平

    (三)推动全面两孩政策进村入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加强对全面两孩政策的解读和实施后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紧密结合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新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模式和路径,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定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参与中国计生协举办的计生家庭法律维权研讨班,帮助计生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法规,组织群众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助兑现各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相关政策衔接,协助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

    (四)发挥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会议及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决定精神,提升服务创新、调查研究、依法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开展第三批全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指导各盟市在“三级联创”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旗县区创建活动。依托计生协文化社团,积极参与书画、摄影、剪纸的创作、交流、评比活动。引导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对项目点的监督,配合中国计生协完成对第一、二批项目点的评估工作。总结推广示范县项目的先进经验。

    三、创新模式,勇于探索,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计生协项目品牌

    (五)做好生育关怀系列品牌项目。结合地域特点和工作实际,打造有特色、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品牌。加大自治区级项目点的规模,规范项目化管理方式,巩固生育关怀项目形成的良好社会效益。将生育关怀行动与创建“北疆幸福家庭”活动有机结合,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继续扩大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覆盖面,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信息系统的统计和更新;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探索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开展农村牧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殖健康促进工作;开展青春健康同伴教育、家长培训项目,完善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及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努力实现精准扶贫,建立计生家庭发展致富示范基地,加强对困难地区的帮扶;结合地区特点,建立预防艾滋病项目试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项目示范点,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增强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的活力,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项目化、规范化发展;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统筹社会力量,搭建帮扶捐助、爱心救助的公益平台,形成合力推动计生协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积极推广项目经验。稳妥拓展生育关怀资金筹资渠道,为项目的推进提供物质保障。做好周期项目资金的回收工作,实现良性滚动运作。定期开展总结交流,对项目实施好的示范点,扩大规模,建立示范基地。建立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联合督查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认真总结提炼操作性强、社会效益好、可推广的项目成果和经验。

    四、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加强宣传倡导

    (七)着力办好重点宣传慰问活动。利用“5·29”会员活动日,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纪念日等载体,深入开展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元旦、春节和重要节假日期间走访慰问计生特扶、贫困家庭“送温暖”行动。把中央“一会一决定”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传达到基层、宣传到会员群众,确保各级计生协组织思想、认识、行动“三统一”。

    (八)巩固和创新宣传阵地。建成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宣传计生协工作和特色项目,把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打造成全区各级计生协弘扬先进、交流经验、展现风采的平台。利用各种活动,宣传热心计生协事业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事迹,凝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鼓励各地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探索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宣传服务平台。鼓励各地积极向国家级媒体和创办的刊物、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等投送稿件,发挥宣传协会、指导基层、服务群众的功能。

    五、创新制度,促进交流,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自治区计生协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计生协机关的各项工作。

    (十一)加强与国家、兄弟省区计生协的合作交流。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试点落地我区。向先进省区计生协学习群团组织改革经验,组织考察国家级先进项目示范点,提高项目执行能力,促进计生协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十二)组织开展自治区计生协“五代会”并落实大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一会一决定”战略部署为主线,认真总结上一次换届以来的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选出代表性广泛、结构合理的新一届理事会。深入学习宣传中国计生协“八代会”、自治区计生协“五代会”和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大会精神融会贯通到工作部署中去,把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6年04月2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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