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计生协关于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 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室: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计办字〔2017〕27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领会精神,严格执行。结合我会情况,重点强调以下工作: 一、认真排查机关每个办公室,特别是网站机房、财务室、库房等重点防范部位,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安全防控,严格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每个环节、每个部位,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各部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节日期间,所有办公室电源插座须断电,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自治区计生协 2017年4月28日
2017年04月28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