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自治区计生协关于落实《2019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
有关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计生协:

为落实好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打造计生协工作新品牌,确保《2019年全区计划生育工作要点》落到实处,自治区计生协决定对各盟市项目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

2019年全区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幸福工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流动人口服务、青春健康、少数民族生殖健康和计生家庭维权项目。

二、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19243号)中各盟市分配金额及项目实际情况列支。每个盟市视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展13个项目,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原则上要求达到10-30万元。

三、项目要求

各盟市计生协要以项目工作为抓手,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广大计生群众按政策生育,为计生家庭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计生家庭帮扶、帮助计生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流动人口服务,助力脱贫攻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更有效地对接计生群众健康新需求。

(一)围绕项目目标,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围绕各个项目目标,认真研判适合本地区开展的具体项目,确定项目内容。具体实施的项目点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基线调查,通过走访、问卷、面对面了解等途径,真实把握群众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核心需求。对基线调查采集到的信息,要认真分析研究,找准影响当地群众生活、生产和生育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和服务措施。要保存好采集到的数据和信息,在项目结束后,对照终期评估数据,对项目成效做出客观评价。

(二)制定详细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开展。各盟市要根据确定的项目,在申报书中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开展工作。要明确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实施时间,详实规划项目的背景、对象、目的、目标,落实项目的实施步骤、资金保障和评估方式等内容,认真研究,周密计划,保证项目实施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盟市务于420日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上报自治区计生协。自治区计生协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审核通报。

(三)加强管理指导,规范项目运作程序。各地要成立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分管计生协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落实项目资金,搞好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要建立专门工作台帐,按申报书的规定内容、时间步骤、推进方式、组织措施、预期目标,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随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分析和研究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督办。

(四)严格资金管理,认真做好评估验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程序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计生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国计划生育生育协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要按照中期、终期对项目进行评估,采取实地评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按目标实现率、群众满意率、综合效益、经验可推广性等指标,对项目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各盟市项目工作已列入《2019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台账》,我们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精心组织协调,落实项目保障措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的支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认真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政策建议。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合,整合资源,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共同搞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联 系 人:于 佳、肖永新

联系电话:0471-49122254912846

 

附件:1.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申报书.doc

2.幸福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3.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4.流动人口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5.青春健康项目申报书.doc

6.少数民族生殖健康项目申报书.doc

7.计生家庭维权项目申报书.doc

 

                                           2019318

2019年03月19日 印发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蒙ICP备2023003328号           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路35中西巷1号
          电话:0471-4935976           邮箱:nmgfpa@163.com              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企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