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内蒙古组委会关于转发
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征集幸福工程 25周年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盟市计生协: 根据《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幸福工程25周年相关资料的通知》(幸内组委办发〔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更好地展现自治区幸福工程实施20多年来取得进展和辉煌成就,请各盟市收集整理幸福工程项目实施中的优秀案例材料上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至少报送1个受助母亲成功脱贫的案例,内容真实完整、生动感人,并有受助母亲生活生产过程中的清晰照片;提供1件以上受助母亲产品,产品要选择有地方特色,能够讲述受助母亲故事的物品,并配有清晰图片资料;至少报送1张与项目有关的照片,像素在1920*1080以上,主题突出,有详细注解。 二、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至少报送1个项目管理者案例,选择帮助受助母亲成功脱贫的优秀项目管理者,保证案例内容真实感人,并配管理者清晰的工作照片。 请各盟市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收集材料,并于10月18日前报送到自治区计生协网站后台。
联 系 人:张丽华 联系电话:0471-4912846
附件:幸福工程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征集幸福工程25周年相关资料的通知.pdf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07月26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