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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生协关于印发
《全区计生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
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全区计生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为了确保各地计生协规范使用管理该信息系统,我们制定了《全区计生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111

 

 

全区计生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使用全区计生协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特制订本使用管理制度。

 

    一、项目申报

    幸福工程、青春健康、特殊家庭帮扶、流动人口、少数民族生殖健康、基层群众自治、暖心家园、托幼所、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及计划生育家庭维权10类项目,在开展工作之初须进行申报。申报环节均要填写两部分内容:“项目资料”和“申报附件”。“项目资料”要填写完整,不须有缺漏项;“申报附件”必须要上传项目申报书(一律为.doc格式)的文本,项目实施方案、前期实地调研报告、相关照片等材料可以选择性上传。

    幸福工程项目增加一项“拟救助贫困母亲名单”,须逐一录入受助母亲信息,信息要与申报书中受助名单一致。青春健康项目增加一项“工作人员”,须填写项目实际运作人信息,如学校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申报书要在当年年初自治区项目工作布置之后一个月内提交并修改确定。

    二、项目审核

    各盟市承担项目初审工作,若项目实施方为盟市本级,提交申请后需要自我审核,之后再提交自治区审核。对各项目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盟市要认真做好筛查审核工作,对申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日。

    三、项目录入

    (一)基础信息录入。项目基础信息是确保汇总数据准确性的重要保证,各项目点要参照《项目管理系统平台简明使用手册》准确完整填写项目档案、项目全景。

    (二)活动录入。项目活动须在活动开展一周之内录入,实际活动情况要与项目申报书中计划活动基本一致,经费预算可以有20%的调整。除幸福工程之外,其他项目至少每月录入一次活动,直到项目结束。幸福工程项目每年至少要更新一次治穷效果,录入受助母亲最新收入情况。

 

    四、修改补录

    录入不规范、出现错误、需要补录信息时,项目点要在修改意见提出之后三日内尽快完成修改,盟市对修改后的数据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五、汇总报表

    每类项目均有汇总功能,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及项目点可以通过汇总表核对数据的准确性。

    六、结项评估

    幸福工程项目运作周期为三年,其他项目均为一年。项目结束时间为当年年末。项目结束时间7日内须提交评估报告,按照评估报告模板填写后上传,盟市要做好审核工作。评估完成后,项目点要及时将项目状态修改为“停止项目”。

    七、计划生育保险和生育关怀公益金

计划生育保险和生育关怀公益金不属于项目,是协会的常规工作。为了方便管理,将这两项内容也纳入到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计划生育保险每年至少要录入一次数据,以保单上办理时间为依据,上年121日至当年1130日为计生保险工作周期,期间产生的数据为当年计生保险的工作数据,每年12月前,各地须将当年的数据准确录入系统。生育关怀公益金活动的录入要求同计划生育保险。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1年。

2019年11月0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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