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妥善安排年度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4年3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区计生协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内蒙古自治区计生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和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始终贯穿在主责主业中,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凝心聚力“闯新路、进中游”,推进自治区计生协改革和建设,深化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 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好把广大育龄群众和家庭团结在党的周围 落实党建责任。牢牢把握计生协事业的政治属性和计生协组织的政治定位,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计生协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党建工作与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深度融合,做好新时期计生协工作。 强化宣传质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会员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指导基层计生协用好《人生》会刊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会刊的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开展网上计生协系统推广和信息报送工作,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提升宣传质效,赋能计生协群众服务工作,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群团工作新格局。 二、深入开展生育支持服务,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 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贯彻落实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的通知》(内卫人口发〔2023〕34号),强化文化引领、优化宣传环境、创新宣传形式,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加强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5.29”会员日等重大节日宣传,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推介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新型婚育文化试点建设,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时代发展进步潮流、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新型婚育文化,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文化支持和良好舆论氛围。 部署指导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人口字〔2023〕524号),针对育龄人群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依托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暖心家园”等服务阵地,指导支持基层计生协承接实施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落实好生育政策宣传咨询、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 优化完善 “健康纳荷芽”优生优育项目品牌。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健康纳荷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项目,发挥示范作用,指导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教育、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系列活动。2024年末实现全区边境旗县“健康纳荷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全覆盖。持续开展“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试点,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提升家庭养育能力。 落实落细生育关怀服务。贯彻《关于深入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3〕140号)要求,细化落实各项帮扶关怀措施,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2024年“暖心家园”服务阵地建设实现旗县级全覆盖。征集“暖心家园”和“暖心之星”工作者、志愿者优秀案例,带动“暖心家园”建设提质扩面增效。继续加强计生家庭保险保障工作,推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险全覆盖,探索开发生育支持相关保险。开展计生家庭便民维权服务,积极组织申报承接幸福工程项目。 三、积极参与健康内蒙古建设,提升人口健康素质 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履行自治区爱卫会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健康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4〕1号)要求,推动基层计生协纳入当地爱卫会成员单位,实现旗县级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全覆盖。继续加强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2024年末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家庭健康指导员的目标。制定家庭健康指导员服务规范,推动家庭健康指导员优质高效参与健康宣传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好家风 健康行”主题推进活动,举办家庭健康指导员风采大赛。 扎实推进生殖健康服务。贯彻落实三部门关于《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卫办妇幼发〔2023〕6号),加大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合作,扩大青春健康进校园覆盖面;从倡导新型婚育文化、保护生育力角度,提升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举办自治区级青春健康师资培训班,培养优秀青春健康师资。建设自治区级青春健康、生殖健康项目点,加强对外沟通交流,深入开展中蒙生殖健康合作项目。 四、全面深化自治区计生协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化计生协改革。指导各地各级计生协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对接,确保计生协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机构、人员、队伍稳定。围绕“强三性、去四化”要求,以地方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为引领,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以“强基层”为导向,巩固夯实组织体系,推进基层按期换届。 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强化项目绩效监管和考核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基层计生协秘书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筹备召开自治区计生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 2024年07月11日 印发 |